为了照顾家人起居,家庭雇请的现象日益增多。但如果不慎找了“问题”保姆,往往会带来困扰和损失。15日,丹阳警方介绍,丹阳市公安局司徒派出所新近破获一起保姆窃取雇主3600元的案件,扬州籍犯罪嫌疑人刘某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盗窃现场
3月6日下午3时许,家住丹阳市司徒镇某小区的韦老先生意外发现:放在卧室床头柜某处的3600元现金找不到了。处警民警贡佳威立即带人赶至现场,未发现有明显撬动翻找痕迹。
“我3月4日还看到钱的,这两天我跟保姆刘某都没出门,钱到哪里去了呢?”韦老先生百思不得其解。
处警民警贡佳威随即向司徒派出所副所长陆建康汇报了这一情况,二人随即对韦老先生及保姆刘某分别进行了询问,并在其中发现了疑点。
藏匿
在刘某的讲述中,3月5日,即报警前一天,曾看到韦老先生拿出现金支付空调的安装费用。针对这一说法,韦老先生予以了否认。没有发生的事情,刘某为什么要这样说呢?难道真是韦老先生年纪大,连前一天发生过的事情也不记得了吗?
围绕这一线索,民警陆建康与贡佳威展开了相关调查取证工作,调查的结果验证了他们最初的想法:保姆刘某即为盗窃嫌疑人。
原来,刘某是3月1日才到韦老先生家做保姆的。照顾韦老先生饮食起居的同时,刘某发现,韦老先生要用钱的时候就会从卧室床头柜里拿。
因为缺钱用,又看韦老先生年纪较大,入职才三天的刘某就心生贪念,在3月4日午后,趁韦老先生坐在客厅沙发看电视之际,以打扫卫生为幌子,独自进入韦老先生卧室,将其床头柜内的现金转移到了自己房间的包内。3月6日下午,韦老先生发现钱不见后,刘某故作镇定、佯装不知情,甚至在韦老先生报警后,一同向处警民警讲述现场情况。
3月12日中午,司徒派出所办案民警再次来到韦老先生家,将保姆刘某依法传唤至派出所。经审讯,刘某对自己盗窃雇主3600元
现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在其指认下,民警贡佳威至刘某丈夫在镇江市区的一处出租屋内,找到了韦老先生被盗的3600元。
在完善相关手续后,民警将3600元现金发还给了韦老先生。因行为已涉嫌盗窃罪,刘某被丹阳市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