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某职员黄某长期多次横穿三环路主道,进入作业区域作业,2022年2月11日6时许,黄某发生交通事故当场死亡。经认定,黄某作业时违反安全作业规定在机动车道内行走,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机动车驾驶人孙某未确保安全行车的行为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 据悉,该公司相关管理人刘某、吕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立案当日两人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事故发生后,成都交警三分局立即启动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发现死者黄某长期多次横穿三环路主道进入作业区域作业和违规进入三环路主道车行道作业。而作为黄某所在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刘某,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流于形式,未按职责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落实安全生产作业监督检查,未按作业时间作业路段进行巡查监管,未及时排查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事故发生。
项目安全小组管理人吕某作为项目安全管理组长,未按照职责落实公司及项目部安全管理监督职责,未落实安全生产作业监督检查,在工作巡查中未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主观认为黄某是老员工,应当遵守相关规定,从而长期疏忽其安全生产工作标准的执行,在工作时段内未对黄某作业情况进行巡查,致公司员工黄某违反规定,长期多次横穿三环路主道进入作业区域作业和违规进入三环路主道车行道作业。
2月12日,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对“2022·02·11”重大责任事故案立案侦查。刘某、吕某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为有效预防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确保环卫工人的生命安全,成都交警三分局联合辖区多个职能部门对辖区内的7家环卫公司开展“一案一警示”及法制教育会。会上,就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防护工作规范、安全生产操作要领分别提出了相应要求。同时,要求所有在三环路及其它道路周边作业的环卫工人严禁在行车道内行走,只能通过作业通道进入作业区域开展工作,切实加强自身安全防护。各环卫公司也表示将汲取此次事故的深刻教育,加强对公司员工的教育和监督。